close
Photobucket
這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啊…這幾天新聞鬧太大,害我忍不住也想寫篇文解饞啊…

另外有鑑於這議題寫作上會有點混亂、不知重點在那,故個人還是以習慣性的「問與答」
方式陳述,反正閒聊嘛、又不是要寫論文,大家看得懂就好…(笑)

一。支持死刑VS廢除死刑,今晚你選那樣?(都基!)

Photobucket

過去我會直接選支持死刑,至於現在的我答案則是可以考慮廢除、但必須要有妥善的
監禁制度。(理由後敘)

二。死刑的正確性?

其實多數先進國家都是反對「死刑」的,主因是「死刑並不人道」,當然寫到這裡
大家千萬別腦羞的捉我字眼,「殺小死刑並不人道?難道殺人犯殺人時就很人道?」

「死刑」意義為「合乎法律行事的正當殺人」,更貼切的說是「以暴制暴」,這部份
如果放在中東之類的國家執行,它可能會像是一件小事,因為他們習慣用「等值互換」
的方式執法,但對於那些號稱「文明國家」的人來說、死刑反成了一種不文明的法律
制度。(類似我殺你一命、換法官殺我一命,我強姦你、明天換法官派人強姦我一樣
,相同性質的反擊等同變相的霸凌,只是今天主角變了、然後霸凌的人是合法的。)

三。最能說服你「廢除死刑」的理由為何?

我覺得「廢死陣營」很蠢的地方是,他們老把反對死刑的重點放在「寬恕、關懷人權
、以暴制暴是不對的」這地方打轉,坦白說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屬早就衝過去飛踢了吧?
(光恨死兇手就來不及了,還寬恕他們咧、我不是什麼善男信女啊)

如果真要我認同「廢除死刑」最有力的說法,我覺得還是「誤判問題」比較讓人信服。



四。誤判會有多嚴重?

先不看啥「生命權、受害者家屬的憤怒、無端冤獄的辛酸」等等人性面的理由,就整個
大環境來看,要我直接決定「死刑存廢」,坦白說…這真。的。很。難!

端看死刑與其他刑法的結果論就可以發現,死刑本身具有「不可逆」的判決約定,因為
今天不管你被人關多久(當然重點是你要還活著),只要哪天真相大白、你就有機會活
著出監獄,但唯獨只有死刑…人死了就是死了,這可不是今天你被槍斃了,隔天發現是
誤判、丟個復活藥水就能了事的線上遊戲啊!死刑就是死、沒機會翻身的!

而且誤判的情況除了是「死錯人」外,最恐怖的一點是,真兇也等同「無罪定讞」。

就像法律電影常演的結局,「一罪不二判」,在確認「帳面證據認定的兇手伏法」那刻
開始,疑犯根本就等於案情終結,反正有人要死、也確定死了,還有繼續偵辦的需要嗎?

Photobucket

五。你認為從「死刑判決」到「執行死刑」,需要多少時間?

這是我最近跟同事喇賽時想到的一個延伸問題,就是從確認死刑後、多久執行最好?
快審快決?半年、一年?或是像我們偉大的法務部長隔了五、六年都不執行?

可能大部分的人都希望快審快決,因為兇手該死、本來就不該給他時間賴活著,但如果
法律真的這麼判,你知道這代表什麼嗎?這代表好人也有機會被判死刑啊…

對於那些「罪證確鑿、死不足惜」的人來說,我們巴不得他們快審快決、早死早好,但
對於案情尚未明朗,無端牽涉殺人罪的人來說,距離執行時間越短、也等同他們越沒機
會「翻身」,無端陷入冤死的胡同裡…

六。關於誤判的真實案例?

網路上其實還滿多的,有興趣的可以搜尋「蘇建和、盧正、江國慶」等關鍵字,你會
得到很多…個人感覺盧正的案件最慘,血型、毛髮啥比對的都不是他、結果他被判死刑
了…(單憑警方的自白判定,誰會曉得有沒有逼供?)

假設某天我無意間經過兇案現場、然後無意間掉了根毛髮在現場、然後好死不死被檢警
無意間的搜獲,那我有沒有可能被無意間的判死刑葛屁掉啊?(爆汗)

當然也有網兄會講類似「我寧願冒點誤判的險、去殺掉那些該殺的壞人」的言論,只是
人命很難說的,難保你這輩子不會被冤枉、出入平安,然後不可能有親人被人誤判?
(正所謂世事難預料啊)

你永遠無法確定那天會因為警察被人逼案、搶業績,然後急著抓人頭判刑,只要今天執法
的是「人」,他就有可能會出錯,然而出錯還可以彌補、最怕的是人死回不了頭,這才是
最叫人擔憂的。

Photobucket

七。兩害相權取其輕?

假設真要「廢除死刑」,沒相關的配套方案怎麼可以!就我單純的想法,如果那些「該死
之人」不會受到死刑的處置,原則上我也不會給他們多好過…就執法上、國家最好有下述
的配套:

1. 無法保釋的終身監禁。
2. 犯人一生在監獄的勞動、工作所得、個人物業都需交付給被害人家屬。
3. 重度犯案、入監態度低劣者適度控制他的自由。(嚴格限制區域的單人房之類)

八。現行的國家制度,真的可以廢除死刑?

很遺憾的、我認為答案是否。(翻桌)
啊很抱歉上面打了一堆都是屁話啊,事實上台灣現階段還不能廢除死刑,數據部份我提不
出來,我只能說我們台灣法律很鬆啊、光看電視上那些吸毒被抓好幾次的藝人,隔幾天又
笑呵呵的跑出來亮相這點,我就覺得台灣法律問題很多啊…

(台灣真能建立「終身監禁、不能保釋」的政策嗎?個人相當懷疑。)

最後:

當「自己」的主人,不要人云亦云。

↑以上是我這幾天看新聞的想法,個人認為這是我們台灣政治的悲哀啊,很多時候我們會
去擁抱某個議題,但這個議題往往會因為「某些人、某些陣營的操弄」,讓原本好好的討
論整個變質…

你可以看到某些部落格直接嗆聲「用選票來達到目的」、你也可以看到某些「頗具爭議」
的人士,在這個聳動的時刻選擇「幫群眾站出來講話」,坦白說我是猜不出來他們本意是
好是壞啦…

但看到討論許久的「死刑存廢」被當成政黨選票的運作利用…
此刻我該說是台灣的驕傲嗎?(爆汗)

假設這個議題被人利用了、然後利用的人也成功了,我們這些「被利用的人」就能安心
的以為「他會幫我們做事」?(不曉得這或然率有多高啊…)

當「自己」的主人,千萬不要人云亦云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omejack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